精神医学
- 学科门类:
- 医学
- 一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
- 专业代码:
- 100205TK
- 授予学位:
- 医学学士
- 学习时长:
- 5年
知识技能要求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精神医学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3.具有运用精神医学诊断及防治疾病的能力。
4.熟悉有关精神医学方针、政策和方法。
5.了解精神医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及精神病的基本理论和诊疗技能,具有一般医疗技能和处理常见的心理障碍、行为障碍、精神疾病及相关疑难急重症的能力。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基础宽厚,毕业后能在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从事临床精神病学、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 主要课程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行为医学、儿童精神医学、精神病学等。就业方向:全国各级医学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主干学科
就业方向
可从事各级医药院校、综合医院、脑科医院、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保健机构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