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
- 学科门类:
- 法学
- 一级学科:
- 公安学类
- 专业代码:
- 030601K
- 授予学位:
- 法学学士
- 学习时长:
- 4年
知识技能要求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 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 卫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主干学科
就业方向
治安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特点是:范围窄,但就业率高。绝大多数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