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
选拔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具体要求待浙江省相关文件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631”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6人。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注:上述所有按“631”综合评价录取的专业均设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于4月7日08:00至5月19日08:00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2.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成绩及排名。
3.学生“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
(三)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9日左右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示。
(四)学校考核
6月13日至6月14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1.面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无入选资格。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3.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4.成绩公布
学校考核成绩于6月中下旬(高考成绩发布前)公布。我校结合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浙江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填报者无录取资格。具体填报时间及方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专业志愿填报以“浙江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六)录取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60%+学校考核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满分为750分,以考生高中阶段的6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际等级计算,每出现一个B减12.5分;每出现一个C减37.5分;每出现一个D减125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在浙江省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将不予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予以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学 费:9.5万元/生·学年(仅限于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学校已建立与收费相适应的奖助学金保障体系。
(一)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在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就读,不可转入其它校区的专业。
(二)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一)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处理。
(二)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
(四)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0-87110195,邮箱:j2jb@scut.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 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020-39380919/81181696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020-81182105
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20-22237323/81181700
微电子学院:020-81181622
未来技术学院:020-87113183
华南理工大学浙江高招咨询QQ群:556169361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 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